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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出租车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三可表外加收5元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2015年2月10日14:50【评论0条】字号:T|T

  (记者 卢幼莲) 2月10日,记者自衡阳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调动出租车司乘人员积极性,缓解市民乘车难,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15年春节期间,即2月18日到21日,也就是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三共四天时间内,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在打表计程的基础上,加收5元。2月22日起,即正月初四起,恢复原价。

  物价部门要求,春节期间,所有出租车应打表计程、按表收费。市民如发现出租车乱涨价、乱收费,可随时拨打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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