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2月4日,国家卫计委通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医院医疗急救不力事件。祁东县人民医院院长、医疗业务副院长被免职;对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处罚。
据悉,2014年8月19日上午,患者王某某(男,59岁)因“腹胀、胸闷、咳嗽”就诊于祁东县人民医院(无家属陪护),在收费处排队 等待缴费过程中突然晕倒。患者倒地约9分钟内,先后有2位护士和5位医生到达现场;患者倒地约6分钟后,两位医生就地对患者实施了约3分钟的胸外心脏按 压,确认患者无生命体征,停止抢救。该院医务科报警110,经派出所及法医确定死亡后,于12点15分将遗体移送太平间。
国家卫计委表示,经过实地调查认为,该事件是一起医疗急救不力事件。经研究,祁东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对祁东县人民医院院长、医疗业务副院长予以免职;对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直至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处罚;衡阳市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撤销祁东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的等次,并对有关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派专家至祁东县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帮扶,对该院进行全员急救意识、技能等培训、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调 离业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