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明达 通讯员 吴欢 周孚成 祝艳华) 已婚男为维系近3年的地下情,不满情人提分手,竟向情人泼硫酸报复。1月15日,耒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8年5月的一天,已婚男李某和肖某偶然结识,得知肖某与丈夫两地分居,便对肖某穷追不舍。不久后,肖某答应与李某交往,两人很快发展为地下情人关系,其间李某还常拿钱给肖某作“家用”。
2010年,肖某曾被朋友骗入传销组织,李某也曾为此多次涉险并打钱给肖某,肖某才得以脱身。当肖某重新回到耒阳时,两人继续保持着情人关系。
2011年11月,因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到耒阳上班,肖某便向李某提出分手,可李某一直未同意。李某还几次威胁肖某不要找其他男人,不然就毁了她的容貌。
2012年6月2日晚,李某从家里拿了一瓶硫酸到肖某哥哥家附近等她,起初本想吓唬一下她,让其答应复合。直到当晚12时许,李某才等到肖某从外面回来。当得知肖某是和朋友在外面玩而未接听自己电话时,一气之下,李某拿出硫酸拧开瓶盖,将整瓶硫酸泼到肖某身上,肖某大喊救命。此时肖某哥哥及附近居民闻声赶来,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李某趁机逃跑。
案发后,李某对自己当晚的行为非常懊悔,便主动与肖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肖某各项费用共计273000元。在肖某住院期间,李某支付了10万元治疗费用。但当耒阳市公安局传唤其接受讯问时,李某两次均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最终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