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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台湾游突发疾病去世 导游“免责”录音被指冷血

来源:人民网2013年7月26日12:11【评论0条】字号:T|T

  69岁的谢老先生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台湾7天6夜游“老年团”,不料旅途中突发疾病昏迷。尽管他的家人花了22万余元包机将他送回南京救治,但遗 憾的是,老人因病情过重不幸离世。“出发前不做任何体检,我觉得旅行社的做法有问题。”谢老的儿子称,此次的旅游行程过密也是父亲发病的诱因之一。因此, 他们将旅行社起诉到南京玄武法院索赔75万余元。 实习生 蔡春雨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事件回放

  老人旅游途中病倒

  回宁抢救无效去世

  2012年10月2日,一架台湾医疗专机,在历经四个多小时的飞行后,降落在南京禄口机场,早就在此等候的120急救人员立刻行动起来,将专机上一位昏迷的病人转移到了车上。

  随后,司机拉响警报器,救护车一路呼啸往市区一家医院驶去。一个多小时后到达,医生立即进行急救……然而,这一次生命的赛跑终究没有跑得过“死神”,抢救了三天,病人还是离开了人世。

  这名患者就是谢老先生,他生前是个性格开朗的人,即使退休也不闲着,积极参加各种活动,还跟团在国内玩了个遍。老人家虽说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可是一直坚持服药,基本没发作过,所以家人对他的身体比较放心。

  去年9月份,他从朋友那得知,有一群老人准备组团去台湾,谢老先生也想去凑个热闹。一打听,他们准备报名参加的是南京某旅行社一个“老年团”,7天6夜可以把台湾的景点游个遍,价格只需要4000元。

  9月20日,“老年团”准时出发了。然而25日,谢老先生的儿子却接到了导游的电话,称老人家在旅游途中突然晕倒,现在已经入院治疗,希望他马上赶过来。

  小谢慌了神,立马请假奔赴台湾。此时,谢老先生的病情比较危重,在与当地医生进行沟通后,小谢决定将父亲送回南京治疗。

  然而,由于父亲尚在昏迷,一般飞机无法承运。小谢花了很大的周折,终于在10月1日联系到一架配备了护理组医疗专机,因此花费了22.5万元的包机费。但是这一番举动没能挽回老人的生命,老人于10月5日去世。

  家人质疑

  旅行社未尽到责任

  起诉索赔75万多元

  经过医院诊断,谢老先生是死于急性肝功能衰竭。死因让他的家属产生了怀疑,因为,谢老先生从没有过肝脏方面的疾病,以往的体检也没查出有什么问题。而 据小谢的了解,急性肝炎是由于身体劳累过度引起的突发性病毒性感染。他认为,一定是旅行社安排的行程过密,导致父亲劳累从而感染了病毒。

  小谢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他的了解,旅行社在这个团出发前,曾经召集过所有团员,告知行程安排,但是父亲因为临时有事没有去成,之后究竟有没有人告诉他,谁也不知道。旅行社的答复是“已告知”,但是他们也不清楚是谁告诉了他。

  而且,根据旅游行程表显示,在安排行程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行程过于紧密,在7天6夜中游览多处景点,且中间存在长距离的乘车时间,老人家根本吃不消,“从第一天的行程中可见,南京到台东的飞机是早晨7点,老人如果想参团必须提早赶到机场。”

  因此,他们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方面赔偿各项损失合计75万余元。

  导游录音证清白

  家人认为“太冷血”

  7月24日下午,玄武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对于谢家人的指责,旅行社觉得委屈,其代理人认为,旅行社不管是事前的告知,还是事发的急救,都完全尽到了责任和义务。

  旅行社方称,谢老先生到台湾的第二天出现了感冒等症状,导游特意给他买了药,还嘱咐他要去看医生,但老人称不用去医院。之后的几天,老人虽说一直跟着 团,但基本没玩什么项目,都在车里休息。而到了25日老人病情加重时,导游也第一时间将他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南京当地的旅行社以及家属。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旅行社还特意播放了老人昏迷前,导游与他的对话。可以清楚听到导游让老人去医院看病,“我已经告知你了,你不去就算你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到时候出问题我们不负责……”

  “这样就算尽到了义务吗?”听完这段录音,小谢有些气愤,特别是导游说的那句话,让他觉得旅行社“冷血”。

  小谢表示,老人意外去世至今,家人悲痛不已,但是旅行社自始至终都没有派人慰问,却是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抛开法律责任不说,他们这种行为实在让人心寒。”

  行程安排

  是不是过于紧密?

  行程安排是否不当?

  旅行社方认为,事实上,这次的行程安排并无不当。“这次行程没有刺激的项目,也不存在危及旅游者的事项,整个团39人都是老人,除了谢老突发疾病死亡,其他老人对本次行程都是满意的,所以是合适的,不存在过于紧密。”

  出发前是否应体检?

  庭审中,小谢一方还提出,这次行程所参团的成员平均年龄在70岁,根据合同的约定,旅行社根据旅行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他认为,旅行社应该在出发前给每个游客进行体检。而旅行社并没有这么做。

  对此,旅行社方表示,告知身体状况是游客的义务,相反旅行社是有选择权的。

  导游救治是否及时?

  小谢也提出,在发现老人身体不适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使得老人失去了最好的治疗时机。

  为了查明旅行社是否尽到了救治义务,法庭安排了证人戴某出庭。戴某作为这次活动的发起人,参与了整个行程。她表示,此前自己并不认识谢老先生,到台湾的第二天发现谢老先生不太舒服,她和其他团员都很关心。

  她表示,导游曾多次询问其是否要去医院,谢老先生都说不需要。

  而在他病发后,是导游和几个团员合力将其扛到了路边,叫了救护车。这一切都说明,导游对团员非常关心。

  当天,由于双方不愿意调解,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快报调查

  其他旅行社咋做的?

  老人出境游必须有家属陪同

  此案中的被告,也就是南京某旅行社,对于“老年团”,除了按照常规要求每人填写安全保障卡以外,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安排。对此,小谢表示不满,“起码得安排一个医生随团吧。”

  旅行社在承接“老年团”时有什么要求呢?

  昨天下午,一家设有“老年团”的旅行社表示,如果是国内游,一般要求老年人在80岁以下,并要求提供体检报告。而出境游要求更严苛,70岁以上的老人还需要带一名年轻家属陪同,否则不准参加。

  专业人士怎么说?

  针对老年游客旅行社应有特别安排

  一是要多问。对于50岁以上游客,询问是否有慢性疾病,目前状况怎样。对于有慢性疾病的游客,如实善意告知其旅游中可能因为劳累诱发疾病。必要时建议其到医院检查,确定是否适合本次旅游。

  二是要合理安排行程。行程中要合理安排游览时间与休息时间。游览过程中,个别游览项目要善意劝阻老年人谨慎游览。

  三是事发救助要及时、妥当。一旦发生游客生病或者情况危急,导游要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其次要有条不紊地进行适当救助,同时要与旅行社领导沟通,安排好其他游客的行程和生病游客的救治。

  四是做好事后处理,配合保险理赔。发生游客旅游中突发疾病或死亡事故后,旅行社应该正确认识事故性质,合理分析事故原因。不能一味息事宁人,导致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损失,也不能强词夺理,拒绝赔偿。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必要时向当地旅游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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