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如何行驶?
答:在有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不超过一点五米的范围内通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问:电动车通过红绿灯路口的通行规定是什么?
答: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除遵守红绿灯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转弯的电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即绕中心点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内,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到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问:查扣电动车后如何处理?
扣留的电动车手续齐全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被扣留的电动车驾驶人参加不少于3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和2天的路面交通劝导,凭交通劝导和学习手续到交警支队宣教科签注意见,然后再到扣车大队处理所驾电动车的全部违法行为后,依法发放扣留车辆。
问:电动车营运是否属非法行为?
答:按照相关通告规定,严禁电动车非法营运,违者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确属生活困难的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及各区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介绍就业和解决低保等优扶帮助措施,拓宽渠道,引导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