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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多是"小候鸟" 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来源:南方日报2013年8月1日14:45【评论0条】字号:T|T

  受伤害儿童以“小候鸟”居多

  面对隐藏的危机,有的家长索性锁起了洗手间,锁起了阳台。也有更多父母把希望寄放在各种各样的托管班、夏令营上。

  “暑假还没有开始,我们就给孩子物色夏令营,每个都可以持续10天左右。”梁女士有一名9岁的女儿,她在6月底就给孩子报了军训、英语封闭式学习和钢琴晋级辅导三个夏令营或辅导班。她每天上班时就把女儿送过去学习,到了下班才把女儿接回家。

  由于家庭经济窘迫,相比起可以上托管班、补习班、夏令营的“城市孩子”,这些暑假到来盼着和父母团聚的“小候鸟”只能独自在家玩耍。这样的情况多发在城乡结合部。这些孩子大多是住在附近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中一些在周边上学,另外一些就是放假被父母从老家接来的。白天大多数时候,他们窝在父母租住的十几平方米房间里看电视、玩电脑,稍大一些的孩子就帮父母做家务。

  “爸爸妈妈和叔叔阿姨都加班啊。”在11岁彤彤(化名)看来,每天都得加班到晚上七八时的父母与周围其他小伙伴的父母一样,所以她经常和小伙伴一起玩,“不觉得有什么危险。”

  一个有关城市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项目的调研显示,2011年广州外来工子女人数已超过50万。

  “加上从外地来过暑假的‘留守儿童’,这个数字起码还要相当一部分的增大。”广州大道南小学校长刘基国说,该校有1000多名在校生,超过80%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周围也有较多外来务工人员,“每年暑期,学校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孩子独自在家引发的各种问题。”

  “学校除了做好安全教育,也会与一些学生、家长约定定期回校汇报,不断提醒。”刘校长说,但这些“叮咛式”教育仍然“杯水车薪”,对各种意外往往防不胜防。

  “不是这些父母‘珍惜生命意识不强’,而是他们确实无能为力。”刘基国说,大多数孩子因为不能去少年宫而只能寄望一些公益组织。

  但记者了解到,与只能在家中独守的“小候鸟”增多相对的是,公益组织因人力、场地等制约而“有心无力”。

  位于海珠区凤阳街的青年地带小雁子计划公益志愿机构,是专门服务外来工子女的NGO组织。该项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凤阳街大约有1.2万名外来工子女,而这个项目组平时服务过的对象仅为1200名,只占整个群体的十分之一。而随着暑假“小候鸟”的到来,希望来活动室的孩子成倍增加。“一到暑假,孩子几乎翻3倍。”

  儿童意外事件主要靠预防,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居民、政府、社会组织等,缺一不可。

  大多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记者在走访期间发现,有些学校的安全教育并没有跟上,大多数学校的安全教育也仅流于形式,学校不予重视,学生也不认真听,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教会孩子如何灭火、包扎、防拐等自救意识虽然很重要,不过一旦危险降临,孩子很可能都想不起这些技能,所以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一定要环境干预,潜移默化很重要。”刘基国说,在社区设置安全标志牌、在电梯里有标识等,让孩子们得到更清晰的指引,更有安全感。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认为,防范儿童伤害意外不只是家庭和学校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区和政府的努力。比如,社区应该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的活动区域。其次,政府应对社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社区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和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制,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面对“小候鸟”的逐年增多,志愿服务的人力、物力“有心无力”,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执行总监廖焕标认为,政府可以对公益创投项目加以引导,让更多的人关注儿童安全。“可以加大对儿童阅读项目和儿童交通安全项目的资金支持,同时加以配套宣传推广,为孩子营造安全的环境。”

  除了预防以外,儿童发生意外后被网友们谈论得最多的是“监护人失职是否应该剥夺监护权”。每当孩子发生悲剧时,监护人总被舆论、社会甚至政府纳入“受害方”。但很多时候,儿童意外伤害事件的背后是监护人监护责任的缺失。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保护”,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而在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数年来也都致力于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几乎都提到“不得将儿童单独留在家中”,并规定了年龄界限。

  今年6月26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获表决通过。该《规定》明确指出,家长不得让未满10周岁的子女独处,不得交由未满16周岁、或者有法定传染病、或者身心有严重障碍、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安全的人代为照顾。如果监护人严重失职,其监护人的资格将有可能被撤销。

  但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些规定均为“倡导性和建议性”,对监护人没有处罚的具体规定,难以落实。不少律师呼吁,在制定地方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可对监护人的监护缺失处罚更加明细化。(记者 谢苗枫 实习生 胡慧美 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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