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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工地要"歇气"

来源:衡阳晚报2013年6月24日16:13【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记者  唐  欧

  本报讯  近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午12点至下午3点不得安排施工作业,且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中暑救治药品。

  《通知》要求:高温季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中午12点至下午3点不得安排施工作业;要制定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措施,积极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中暑救治药品;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不得赤膊和穿拖鞋上岗,确保劳动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据悉,在季度监管考核中,监管人员是否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夏季高温作业措施行为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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