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小玲 侯迈 林靖琦)醉酒骑摩托车撞车,对方没事自己先倒。5月9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4月7日晚上,余某和同事们一起吃饭,因自己要驾驶摩托车,怕引起事故,所以在吃饭时余某只喝了一瓶250ml的邵阳老酒。饭后,余某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在株洲县渌口镇一路段,正好遇上一违规调头的小轿车,余某驾车避让不急,摩托车撞上了小轿车,自己也受了点小伤,随后民警在现勘时发现余某有醉驾嫌疑,便对余某进行酒测,结果为138mg/100ml,后又经血液检测,其体内乙醇浓度为154mg/100ml,余某为醉酒驾驶。
在本次事故中小轿车虽然负主要责任,却只要受行政处罚,但余某是醉驾,却要受到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