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耒阳市检察院加大反腐败力度,着力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日前,在查办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该院查出原湘煤集团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阳某受贿案。
阳某系原湘煤集团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该公司矿区周边的私人小煤窑超深越界,盗采该公司矿区范围的煤炭资源及对国有矿危害情况的收集上报等工作。2010年8月,阳某收受宏发煤矿矿主罗某50000元现金后,在宏发煤矿超深越界盗采湘煤集团所属前进煤矿煤炭资源时予以关照,避重就轻,隐瞒事实,导致宏发煤矿长期盗采国有资源的后果发生。
阳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50000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晚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祝艳华、李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