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地震监测预报专业技术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地球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年龄32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在职或应届毕业生不限。
2、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专业技术人员1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地震地质专业、年龄35岁以下,在职或应届毕业生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湖南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自2012年3月15日至3月29日。报名者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擅自改动视为无效),并将本人报名表(格式“姓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可扫描)等传真或发送至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电话(传真):0731-85642511
(三)资格条件初审和复审。报名截止后7日内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身份确认和复审。初审不合格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
(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 50%。考试主要内容:本岗位专业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时事政策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需复查,只能一次。当出现体检对象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在资格条件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备案。公示对象无异议的,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首个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期内工资、津补贴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