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我省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湖泊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情况、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近三年的共同努力,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全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301条,总长度为46011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660条,总长度为33589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66条,总长度为10441公里;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9条,总长度为3957公里。
湖泊。我省湖泊全是淡水湖,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56个,水面总面积3370.8平方公里(不含跨省界湖泊境外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7个,水面总面积2963.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个(洞庭湖),水面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个,水面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共有水库14121座,总库容530.72亿立方米(详见表1)。其中:已建水库14086座,总库容496.98亿立方米;在建水库35座,总库容33.74亿立方米。
表1 不同规模水库数量和总库容汇总表
水电站。共有水电站4467座,装机容量1534.81万千瓦(详见表2)。其中:在规模以上水电站中,已建水电站2143座,装机容量1299.54万千瓦;在建水电站97座,装机容量180.59万千瓦。
表2 不同规模水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汇总表
水闸。过闸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水闸34825座,橡胶坝32座(详见表3)。其中:在规模以上水闸中,已建水闸11998座,在建水闸19座;分(泄)洪闸1013座,引(进)水闸862座,节制闸9216座,排(退)水闸926座。
表3 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堤防。堤防总长度为18684.87公里(详见表4)。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为11794.15公里,其中:已建堤防长度为11502.81公里,在建堤防长度为291.34公里。
表4 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泵站。共有泵站53189座(详见表5)。其中:在规模以上泵站中,已建泵站7186座,在建泵站31座。
表5 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农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508.97万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6.67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502.30万处。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4460.21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810.58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2649.63万人。
塘坝窖池。共有塘坝166.37万处,总容积73.88亿立方米;窖池4.60万处,总容积369.80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4686.34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4400.11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 286.23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23处,灌溉面积745.34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含)~30万亩的灌区661处,灌溉面积1731.51万亩;50亩(含)~1万亩的灌区7.32万处,灌溉面积1731.15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地下水取水井622.56万眼,地下水取水量共16.17亿立方米(详见表6)。
表6 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地下水水源地。共有地下水水源地40处(详见表7)
表7 不同规模地下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349.83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29.63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17.5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83.05亿立方米,建筑业1.15亿立方米,第三产业16.6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1.80亿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63558个(详见表8)
表8 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740处(详见表9)
表9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治理保护河流。100km2以上河流全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22028.90公里,占河流总长度的64.1%。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5169.21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23.5%;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2066.8公里。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土壤水力侵蚀面积32288.31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19614.92 平方公里,中度8686.66平方公里,强烈2515.35平方公里,极强烈1019.46平方公里,剧烈451.92平方公里。土壤风力侵蚀面积为零(详见表10)。
表10 土壤侵蚀面积汇总表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29337.46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14569.43平方公里,植物措施14768.03平方公里。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共有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2942个,从业人员83397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0823人, 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52574人。
共有乡镇水利管理单位2185个,从业人员12135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447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 大(2)型水库:1亿立方米≤总库容<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0.1亿立方米≤总库容<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1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0.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01亿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水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水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000 立方米每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 立方米每秒 。
4、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100>防洪(潮)[重现期(年)]≥50;3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30;4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20;5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1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 <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 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3]大型灌区数量包含一个跨湖南、湖北两个省的灌区。
[4]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中,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的单位个数包含水利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