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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的免费治疗政策

A-A+2013年3月21日12:50新浪湖南评论

  为有效遏制结核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推行免费治疗肺结核的政策。

  一、免费检查、治疗对象

  长沙市常住居民、暂住人口及特殊人群(如大中专学校学生、管教人员和羁押人员)持长沙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就诊即可享受到免费治疗政策。雨花区、天心区居民可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接受免费结核药治疗。

  二、免费治疗项目

  1、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摄胸片检查,摄片阳性的可免费筛查痰检一次(包括即时痰、夜间痰、晨痰);

  2、患者在免费治疗期间提供免费痰涂片检查三次和疗程末X线胸片检查一次;

  3、经检查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可接受6-8个月的免费结核药物治疗,期间初治者2、5、6月末免费查痰一次,复治者2、5、8月末免费查痰一次,完成疗程后免费查胸片一次;

  除上述免费检查项目以外的其他检查费用,由病人自付。

  三、自费化疗对象

  1、复治涂阳化疗失败的排菌病人(指结防机构采用复治方案规范治疗后仍涂片阳性的病人);

  2、活动性复治涂阴病人。

  四、免费范围

  免费治疗仅限于采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化疗方案治疗的抗结核药物、注射器、注射水等费用,以结防机构免费提供的方式为病人提供治疗。病人自购的抗结核药品、其他需用药品或住院治疗的费用均不属于免费的范围。

  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免费门诊电话:85668155

  雨花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电话:85880841

  天心区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电话:85286912 

                    (长沙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防治科科长  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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