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城市>各地要闻>正文

官微“湖南高速警察” 百万粉丝是怎么炼成的

A-A+2013年3月14日14:43中国经济网-湖南频道 评论

  中国经济网长沙3月14日讯(实习记者 李红练 记者 向进)成立不到三年时间,“湖南高速警察”微博(含新浪、腾讯)粉丝已突破116万,在2012年湖南省政务微博排行榜上,“湖南高速警察”名列第一。今年初,“湖南高速警察”又开通了微信。

  3月12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下称高支队)微博工作室管理民警邓伟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工作很忙,但微博既给网民提供了不少方便,又把自己兴趣爱好融入其中。四人工作团队背后,离不开整个高支队支持。

  有回答有奖品还有甄嬛体

  今年2月20日,粉丝“春风读书郎”发微博问“湖南高速警察”,“请问现在南下广东的车还多不多?”微博组当即回复“您准备走哪条路线?”粉丝回应:“京株复线再入清连高速”,微博组查询后立马回复“车流量目前比较平稳。”收到答复,粉丝对微博组表示非常感谢。

  类似这类信息,邓伟忠每天会处理很多。发布路况信息,宣传交通安全,跟网民进行互动,收集民生民意,处理网络舆情是他们的主要工作。邓伟忠说,“ ‘湖南高速警察’微博宗旨是服务民生。”

  “去年年底,有一个湖北粉丝晚上坐客车从广州到湖北回家过年,这位粉丝一上车就跟微博组反映,说他所坐的车超载了。微博组一方面立即把收到的信息上报,另一方面一直与这位粉丝保持联系,时刻关注这辆客车的动态。终于在凌晨3点多的时候,这辆客车一进入湖南境内,就被我们的民警拦截了下来,后来我们对这辆客车进行了曝光。”邓伟忠介绍,像这样的网民举报,他们已经接到了100多起,查实了30多起。有的出了境内或者快下高速的,他们办不到的,就会通知其他省的交警微博。

  为鼓励广大网民反映情况,微博组还专门采购了像三脚架、爆闪灯之类的交通奖品,网友每报一个路况,每举报一个超载或者交通陋习就可以得到一个奖品。近的网民可以自己取,远的微博组邮寄过去。

  为抓住网民心理,邓伟忠说“湖南高速警察”微博区别于说教式的政务微博,采用幽默生动的文字,新颖变化的体裁,是“湖南高速警察”微博成功的一大原因,甄嬛体以及各种代言体及网络词汇的运用更是受到广大网民的欢迎。

  线上线下都活跃

  邓伟忠毕业于湘潭大学中文系,在湖南师大工作几年后,通过考试进入高支队。2010年开始接触微博,“当时也是兴趣爱好,关注娱乐、社会资讯方面的信息”。

  2011年他刚进微博工作室时,微博内容还显得中规中矩的,而且只有两个人,现在已经慢慢增加到四个人,内容越来越丰富。

  “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我们四个人都非常喜欢这份工作。”邓伟忠面露笑容地跟记者介绍,他们每天早上八点上班,晚上十二点下班,春运时上班时间还会延长,早上七点就要蹲在指挥中心,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发布特殊、重要路段以及恶劣天气的预警。关键时刻,他们会每人往一个方向,下到路面查探情况。

  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呆在工作室里,把自己的兴趣爱好融入到工作中,更新微博内容,与粉丝进行互动,帮助粉丝解决各种问题。用邓伟忠的话说“我们不仅工作了,而且娱乐了,并在这工作娱乐中充实了自己,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扎实。

  微博工作室不仅线上活跃,线下也举办一系列活动。最近高支队和共青团湖南省委联合举办的“衣物随手捐”活动和“春风行动”为娄底、宁乡、衡阳的山区小孩、贫困老人送去了爱心和温暖。

  发实用信息不发领导视察

  据邓伟忠介绍,他们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制,即民警反馈,领导把关,各个科室解读,整个支队积极参与的机制。

  执勤的民警把路况信息通过文字或者图片的形式发给微博组,微博组再把信息发至办公室主任和分管支队的领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了才能发表。邓伟忠说,“在这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不怕打扰领导的原则。”

  对于领导视察、开会的消息,邓伟忠表示他们从来不发此类虚的信息,只发布实用信息。就像新交规的出台,他们不仅会为粉丝发布新交规,还会找到专业对口的交管科、法制科为粉丝进行新交规的解读。

  有粉丝知道新手实习期内上高速需要陪驾,但什么样的人才能陪驾?多少年驾龄的才能陪驾并不清楚,微博组就找到相应的科室为他们解答。“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现在各个科室都已被纳入微博编委会,微博工作室的成功是整个高支队团结合作的结果。”谈到成功时,邓伟忠把功劳归于整个高支队的努力,如果没有一个系统的操作机制,显然“湖南高速警察”微博难以在2012年湖南省政务微博排行榜上名列第一。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