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举行修改后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考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反贪局、反渎局负责人、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及从事侦查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共计2190余人参加了考试。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甲武,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李平、副主任黄泽良,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智余,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朱必达,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魏启敏和各市州院、各市州人大、政法委相关领导在当地考点进行了巡考。
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阶段性特征,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对涉及原有法律的100多处、过半条款进行了修改。这部基本法律的修改是我国法治文明进步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由原有的468条增加到了708条,对正确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作出了具体规范,修改幅度也很大。这些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取证、追逃追赃等具体办案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