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城市>各地要闻>正文

株洲去年5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县处级干部6人

A-A+2013年3月1日11:08长株潭报评论

从曾经的打黑能手、办案专家,到因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株洲市炎陵县公安局原局长刘力的落网,仿佛在为我们讲述另一个“王立军”的故事。2月28日,记者从株洲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株洲有多名干部因违法违纪受到严肃处分,刘力便是其中之一,他涉嫌徇私枉法、挪用公款和受贿。这是继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民警唐运中因违法违纪问题被查处后,株洲警界落马的又一人,也是株洲警界有史以来落马的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出席昨天的会议并讲话,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主持会议。株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作工作报告。市领导阳卫国、刘力量、黄曙光、徐文龙、王志刚、张雄、黄跃、蔡典维、谢清纯、蔡溪等出席。

去年株洲330人受党纪处分

刘力曾是一名出色的公安干部,还曾作为警界精英参加过某网站的《警务访谈》,并畅聊抓好警队建设的先进经验。有关举报刘力违法违纪的网帖,从2011年1月起就已出现。当时一名叫李强的人实名举报他违反警纪、党纪,涉嫌犯罪,并充当犯罪嫌疑人的保护黑伞,其后又多次发帖举报刘力。由此可见刘力的落网并非偶然。昨日,记者了解到,此案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2012年,株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729件,立案388件,给予党纪处分330人、政纪处分133人,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5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除刘力案外,市体育局原副局长王海程(副处级)受贿案、株洲市房产局房地产权与市场管理处处长尹春燕受贿案等一系列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被重点查处。

职务犯罪集中在国土、房管等部门

数据背后,株洲的职务犯罪究竟呈现出怎样的趋势?从株洲中院对职务犯罪基本情况的分析来看,去年审结职务犯罪的数量与上一年基本持平,案件类型则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上;涉案金额也高居不下,其中超过50万元的案件共10件,超过100万元的大案共3件;受贿案件占40.3%,发案率高居职务犯罪首位。如尹春燕在其任职期间多年多次收受贿赂达97.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这些职务犯罪又都集中在权力部门或岗位上,如在株洲涉案人员中就有县处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69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50人,占总人数的65.8%。这些人员把持着国土、房管、财政、公安等要害部门,另外电力、石化、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也出现逐步高发态势。

在株洲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76件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10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6件、涉案70人;查办的典型案件包括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正厅级)等人涉嫌受贿系列案,省交通厅直属国有企业醴浏铁路管理处原处长侯礼成(正处级)受贿系列案等。在检察机关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计划中,也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涉农惠民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作为预防重点。本报记者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株洲报道

□数据

53人

去年株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5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

52件

去年,株洲法院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2件,生效判决76人。其中受贿案件21件,受贿金额917.9万元;贪污案件13件,贪污金额70.7万元;渎职案件9件;挪用公款案件9件。

4228万余元

去年株洲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76件102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28万余元。

□声音

高压电线通了电,谁还敢摸?

纪检监察工作不是要把经济搞下去,而是搞上去,一定不要把办案和经济社会发展脱离开来。

株洲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抵制腐败,要从抓领导带头、抓改进作风、抓惩防并举三方面着手。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章、带头严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

今年株洲要在工程建设、房产开发、土地管理等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并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惩防体系建设的效果,就好比一根高压电杆,如果通了电,谁还敢摸?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

多搞点暗访,少一点接待

反腐不是空对空,一定要贯穿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从项目上落实,结合项目进行“三廉三评”,今年株洲将重点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执行,还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多一点暗访,少一点接待。

以往春节市委市政府在接待方面应接不暇,可今年春节一共才搞了3次接待,这是很好的一个现象,就从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开始。

——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