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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区路内收费停车下月启动 全市将增近三千停车位

来源:新浪湖南 2013-02-20 17:22:09

  长沙城区首批路内停车位拟在车流量较小、停车需求较大的48处路段共设2823个路内停车位,分布在全市6个城区,收费将于2013年3月份全面启动,将分为繁华拥堵区和其他区域两种不同标准,以咪表自动计费及人工收费两种方式进行。在推进路内停车有序管理的同时,长沙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格中心城区主干道禁停管理,加强对机动车无序停放的违法查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长沙市机动车的拥有量迅速增长,而停车场建设滞后,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的矛盾日益加剧,为了缓解这一矛盾,促进长沙市经济发展和提高人们出行质量,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关于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长府阅【2012】54号)文件精神,在城区道路的部分路段内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65号)、《长沙市物价局文件》(长价服【2011】162号)和《关于重新调整咪表计时收费模式等问题的函复》(长价费函[2012]7号)长沙市主次干道路面停车收费标准,实行路内临时停车收费(道路临时收费确定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益,以非税收入全额上交市财政),咪表计费由原1.5元/15分钟改为1元/10分钟,咪表IC卡工本费由原20元/张降为10元/张,残疾人驾驶车辆实行免费停车。收费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招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票据。

  实行路内停车管理,是在序化静态交通秩序的基础上,缓解当前交通供需矛盾,是有利于巩固治堵保畅工作成效、有利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同时,道路停车实行政府定价收费,遵循 “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平峰时段”的原则,通过利用收费这一经济杠杆,有效地提高路内有限停车位的周转率,提高道路公共资源利用率。

  目前,杭州、武汉、福州、西安、石家庄等与长沙交通状况相仿的城市,均已建立了较好的道路停车管理系统。

  市民可通过@长沙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或通过长沙公安交警网支队长信箱反馈意见,长沙交警部门将整理集中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通讯员 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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