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

|注册

长沙县公示2.8万慰问对象 每户最高3000元

来源:长沙晚报 2013-01-23 11:14:48

本报讯(记者 刘军 实习生 刘旭)今日,长沙县将在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星沙时报》等媒体对春节期间拟走访慰问的2.8万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并注明慰问金发放标准。同时,对各级领导干部春节上门慰问困难群众作出具体规定,让群众来监督这项工作是否落实。

今年春节前夕,长沙县要求各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拟走访慰问对象和慰问标准进行集体评议和张榜公示,然后经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县民政局统一在媒体再次进行集中公示,确保慰问对象及慰问等次公开公平公正。

名单确定后,长沙县规定全县每个厅县级领导干部必须走访1个以上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上门慰问10户以上困难群众;县直机关单位班子成员每人必须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0户以上,其余机关工作人员每人必须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户以上,是群众工作队员的在相应基础上再增加走访慰问对象5户;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每人必须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户以上,其余办、站、所工作人员每人必须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0户以上;大学生村官每人必须走访困难群众5户以上。同时,规定各类慰问物资必须在春节前亲手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不得委托村(社区)代为发放。

据悉,长沙县今年共安排了2400万元的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资金,走访慰问对象为全县各类因病、因灾和其他原因致贫困难家庭;计生失独家庭;烈士家属、残疾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各类困难优抚对象;城乡“三无人员”;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残疾人、基层老党员、退职基层干部等群体中的各类生活困难家庭,共2.8万人(户)。慰问按每人(户)600元、1000元、2000元和3000元四个标准等次进行。

分享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