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孤儿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抓紧接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
据湖南日报1月8日报道(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贺榕)1月7日,省民政厅向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下发特急通知,要求各地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保障孤儿生命安全,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通知要求,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教训极为深刻。各级民政部门要时刻把孤儿的冷暖放在心上,尤其要把他们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从1月10日开始,用1个月时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属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从严掌握,严格审查把关,并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到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在征得当地计生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各地民政部门要宣传发动群众发现孤儿依法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由公安部门出具捡拾报案证明,及时送儿童福利机构,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可依法办理收养,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收留孤儿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督导儿童福利机构、有收养小孩的综合性福利机构、敬老院等迅速开展一次专项预防教育和安全检查;对在外寄养儿童的生活环境也要逐项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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