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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水为Ⅱ—Ⅲ类水质 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

来源:潇湘晨报 2012-08-27 11:56:12

  环保部近期组织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水系,浙闽区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以及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库)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洞庭湖为Ⅳ类水质,湘水为Ⅱ—Ⅲ类水质。

  上半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七大水系中,长江和珠江水质良好,淮河为轻度污染,黄河、松花江和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为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七大水系总体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记者储文静 实习生谢婷婷

  小知识: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珍稀 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鱼虾 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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