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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正成为执法为民的利器

来源:新华网 2012-07-17 16:00:13

  据今日多家媒体报道,湖南省人民检察院114名人民监督员经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公开评选、组织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的千挑万选,历时3月,终于授证,走马上任。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那么,人民监督员对于检察工作究竟有什么作用呢?为什么受到如此好评?笔者仔细查看了有关资讯,得出的答案就是一个:人民监督员制度,正成为执法为民的利器,对防止执法偏差,维护法律尊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促进人权保障,增进检民理解信任,捍卫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所谓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从2003年9月起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湖南省检察机关经过试点,并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与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的精神相适应的,是与我们党和政府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相适应的,是与我们省建设“四化两型”社会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要求相适应的。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拟撤案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或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七种情形”实施监督。

  从规定可知,人民监督员是检察工作的监督员,代表人民对检察官他们实施监督权力。对于“对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为什么那么热心?虽有点难解,但仔细分析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性质与宗旨,就恍然大悟。是呀,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都姓“人民”;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坚守公平公正,使命一致,殊途同归,也就理所当然。

  湖南这次为了选任出强有力的114名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自己不走偏路,经过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网络公示、选任委员会票选、初审考察、再度公示、接受举报等必经环节,只要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自我推荐,符合条件的不拘一格选任,可见开门纳贤、勇受监督的胸怀与担当。这不仅是对人民的负责,更是对肩上重任、对自己同志的一种负责。理解了这个理念,你就可以找到理解湖南省检察院为什么这么“认真”的理由。这个理由,不由让人尊敬,让人期待。

  湖南省于2004年10月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了避免可能引发"检察机关自己请人监督自己"的质疑,这次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来选任人民监督员,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选任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联工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单位代表、法学教学机构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社区群众代表、省检察院代表等19人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公信力,也就保证了人民监督员自身的中立性和公信度不被相应削弱,确保社会公众对监督效果的认同感。

  从湖南实施8年来看出,人民监督员可采取听、看、突查、暗访“四结合”的形式,通过对检察机关各执法部门、干警办理案件以及执法活动进行跟踪检查、纠察、预警、督办和案件质量审查、回访考查等措施,深入了解并全面掌握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总体情况,将监督工作始终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不当处理决定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许正因为有了这种全过程、多领域、各层级的监督,使得近年来湖南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成绩斐然。

  从他们发布的新闻来看,2011年,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危害民生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腐败问题等三个专项治理活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1066件1393人,其中大案794件,8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因贪贿被查办,包括7名厅级干部。该省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全省各级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2066件。如此成果,振奋人心!必将进一步增强干群反腐的信心与决心,团结并激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并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这不仅是反腐的成果,也是民心所向!进一步彰显出反腐不仅是反腐战士的责任与使命,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与权利。湖南这次选任人民监督员为什么这么热?就是大家为此达成了共识,坚持了对人民监督工作的充分肯定,保持了对湖南检察事业的高度关心与期待。

  民不患寡患不公,不患贫患不安。一个“公”,是当今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同样,民众不是仇官,是仇腐;也不是仇富,是仇不仁!尤其是在公平、公正意识深入人心的当下,在法律肯定公平、公正,而现实又往往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人们对不公不仁就越来越不能忍受。只有在有了法律制度包括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保证,逐步消灭这个矛盾,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才是可靠而长久的。这样的稳定,也才可能不必通过暴力和谎言来维持。

  为此,在此以一首新创的《人民监督员之歌》,与大家共勉:

  没有多领一分钱

  为什么都抢着当

  也没有给一点权

  为什么还那么严

  因为我们是人民的监督员

  高扬正义的利剑

  只为监督执法失范办案失当

  坚持阳光的监督

  才能保证“人民检察”闪闪发光

  不要什么职与级

  但求赤心洒一片

  也不要什么荣光

  但愿百姓展笑颜

  因为我们是人民的监督员

  铁面无私评案件

  只为守住公平公正长治久安

  同心同德纠错案

  方能保障公民权益科学发展

  啊

  维护人民的权益

  我们义正辞严

  啊

  捍卫法律的尊严

  我们忠心赤胆

  只为了法律的光芒

  只为了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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