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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红牛饮料被曝违法添加了未通过审核的食品添加剂。该事件迅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接下来的演变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2月11日,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声明,称红牛“产品品质安全稳定”。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根据在北京、山东等四省市开展的抽检,未发现红牛有质量安全问题。
消费者到底该相信谁?近期,本报又接到消费者举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举报:“红牛”功能饮料中添加咖啡因
近日,消费者石先生向本报举报:6月20日,他在长沙通程百惠超市迎宾路店购买了一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回家后,石先生无意中看到,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标签配料表上标有咖啡因。从事食品行业多年的石先生查阅国家相关标准后得知,咖啡因是不能添加在功能饮料中的。
石先生认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中添加咖啡因,显然是非法使用添加剂。据其了解,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在全国均有销售,是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希望媒体对其违法行径曝光。
接到石先生的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登录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网站,获知“红牛”(RedBull)是全球最早推出的能量饮料品牌之一,诞生于泰国,畅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12月,“红牛”进军中国市场。目前,红牛公司在北京怀柔、湖北咸宁、广东佛山、海南海口设有四个生产基地,供应全国市场。“红牛”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6月21日,来到位于长沙市迎宾路的通程百惠超市,见到了石先生举报的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随后,在长沙家乐福超市芙蓉路店、沃尔玛超市、麦德龙超市、旺和超市及很多小店看到,均有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出售。
在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出品、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包装瓶上,看到配料表一栏标注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咖啡因、苯甲酸钠、柠檬黄、胭脂红;在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强化型)包装瓶上,配料栏也标注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咖啡因、苯甲酸钠、柠檬黄、胭脂红。
仔细查看,在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牛磺酸强化型)产品包装上,均标注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咖啡因。
咖啡因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百度了一下:咖啡因(Caffeine )是从茶叶、咖啡果中提炼出来的生物碱,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适度地使用有祛除疲劳、兴奋神经的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但是,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特别是它有成瘾性,一旦停用会出现精神萎顿、浑身困乏疲软等各种戒断症状。由于药物的耐受性而导致用药量不断增加时,咖啡因就不仅作用于大脑皮层,还能直接兴奋延髓,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损害肝、胃、肾等重要内脏器官,诱发呼吸道炎症、妇女乳腺瘤等疾病,甚至导致吸食者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因此,咖啡因也被列入受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范围。
红牛:不存在非法添加任何原料及添加剂
6月26日,本报就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中长期添加只能用于碳酸饮料的咖啡因问题致函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6月26日、27日,个人邮箱中收到红牛市场部两封回函:“收到贵社《核稿函》传真,经与公司法务部沟通,回复如下:1、红牛是保健食品;2、红牛配方是卫生部批准的,并严格执行,不存在非法添加任何原料及添加剂。详见国家食药监局官方网站相关法律法规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base.jsp?tableId=30&tableName=TABLE30&title=国产保健食品&bcId=118103385532690845640177699192(查询得知:2012年2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红牛饮料检验结果的通报”称,红牛饮料是1997年申报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为抗疲劳;批准证书只载明主要原料,未载明苯甲酸钠、柠檬酸钠、胭脂红、柠檬黄等,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检查中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回函最后,“其他任何问题随时联系! 红牛市场部” 。此回复函上,红牛公司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姓名,也没有盖单位公章。
蹊跷的是,本报致函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时,是以单位名义,盖有公章,附有联系电话、传真,没有署名,也没有留邮箱,不知红牛市场部从何得知的个人联系方式。对红牛市场部回复函的真伪,有待进一步确认。
专家:“红牛”饮料中不能添加咖啡因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中添加咖啡因,到底允不允许呢?近日,就此采访了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工程师蓝瑞浪。
蓝瑞浪表示,由卫生部2011年4月20日发布并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显示,对于“咖啡因”这种食品添加剂,其适用范围为“可乐型碳酸饮料”,最大适用量为每公斤0.15克。
蓝瑞浪说,单就“咖啡因”这一食品添加剂来说,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就存在双重问题:一是咖啡因不能适用于维生素功能饮料;二是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中,咖啡因的含量是每升200毫克,超过了国家标准每升150毫克。
那么,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到底是功能饮料,还是碳酸饮料?依椐《中国软饮料分类标准》:碳酸饮料是指在液体饮料中充入二氧化碳制成的,其主要成分为水、二氧化碳、柠檬酸、糖、香料等。有些含有咖啡因、人工色素,除热量外,没有任何营养。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配料中没有标示二氧化碳,显然不是碳酸饮料;功能饮料则是指通过调整饮料中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饮品,包括营养素饮料、运动饮料和其它特殊用途饮料三类。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主要作用为抗疲劳和补充能量,属于功能饮料中的特殊用途饮料。
蓝瑞浪认为,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中不能添加咖啡因。
律师:“红牛”饮料添加咖啡因涉嫌违法
那么,评判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添加咖啡因是否违法,到底是以1997年执行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还是2012年执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及《食品安全法》?
蓝瑞浪表示,早在2011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就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请示卫生部。在一份《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复函》提到: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考虑到保健食品监管的特殊性,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的有关要求执行。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正属于这一情况。
为何2012年生产的保健品却还是执行1997年的法规?蓝瑞浪认为,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长期添加咖啡因一事暴露了当前保健品行业的乱象。他说,食品安全管理的“九龙治水”现象,其实反映了部门利益在作祟。目前,业内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一”的呼声甚高,但由于涉及多个部委的切身利益,“统一”难以一时实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红牛饮料是1997年申报批准的保健食品,“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一说。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指出,从法律角度来说值得商榷。他认为,1997年执行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但《食品卫生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目前监管保健品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李律师说,新法取代旧法时,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以红牛R维生素功能饮料为例,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那么其在2009年6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不违法,2009年6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就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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