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

|注册

城市

超35℃室外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湖南150元每月

来源:长沙晚报 2012-07-05 17:33:52
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石祯专 摄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石祯专 摄

  “温度多高才算高温下工作?”

  “38℃?不太清楚。”

  “不知道。”

  ……

  昨日,记者在长沙街头和一些工地随机采访了包括环卫保洁人员、建筑工人、出租车驾驶员等在内的20多位市民,绝大多数受访者对高温天气作业的界定都表示不清楚。不过,从现在起,这一温度界限将明确了。

  现在正是高温天气,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等健康权利备受关注。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解读1

  日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新办法对于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温度界限划定更加明晰。”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指出,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这位负责人介绍,对于温度上下限,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连线长沙

  35℃以上时建筑企业中午停止室外作业

  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住建委获悉,高温天气期间,气温35℃以上时,各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企业12时至15时之间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室外作业。

  “各建设工地要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办法解读2

  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高温劳动者的重要权益。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有用人单位以发钱替代高温津贴,不利于防暑降温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劳动者保护,因此新办法的规定让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据介绍,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分享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