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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11个单位试点利益回避制度

来源:长沙晚报 2012-06-18 12:12:46

  本报湘潭讯(通讯员 王超 冯洁)本报今年4月报道,湘潭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湘潭市国家工作人员从业限制和利益回避暂行规定(试行)》,将在该市中级法院、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等11个单位进行试点。笔者昨日从韶山地税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启动了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

  韶山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试点阶段,韶山地税局将全面采集干部的社会关系、亲属从业等信息,建立干部利益冲突回避信息库,并明确各岗位职权,主动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和涉及利益冲突的事实依据等内容进行调查审核。

  “办事寻背景、找关系,不仅妨碍社会资源的公平配置,还因此催生了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使得社会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该负责人介绍,韶山作为闻名遐迩的红色旅游城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建设获得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作为地方收入的重要抓手,韶山地税部门将对利益冲突回避的申报要求、需要回避情形、回避方式、时限要求、操作程序等规章制度予以明确,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促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和高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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