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天心区的张先生致电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他说自己今年60岁了,刚退休。妻子去世十多年了,现在想找个老伴过日子,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同样是丧偶的中年妇女李女士,他今年也有52岁了,有两个成年子女。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他发现彼此性格适合,也有很多相同的爱好,我就开始考虑准备跟李女士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事,但昨天我跟我已成家的儿子聊到这个事时,他极力反对,从他的话我知道他的意思是,现在我这个年纪了还跟别人结婚,以后既增加了他的赡养责任,我百年后那边的子女还要来分财产,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利因素,我希望儿子能理解我,现在他在外面工作,又没什么时间陪我,我退休后确实有时候感觉很孤单,也希望有个老伴在身边好有个照应。所以我想请问,我跟李女士结婚到底会不会有我儿子说的那种情况出现。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卿丹答复:张先生的儿子是多想了,不会出现他说的那些情况。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为现在你们结婚,子女都已成年并已成家独立生活,跟继母没有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因此也就对继母没有赡养的义务。对于继母那边的子女,也因为没有跟张先生形成抚养教育的关系,那么也就没有继承权,因为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的有继承权利的继子女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利的继父母是指有抚养关系的的继父母。因此张先生跟李女士结婚不会增加你儿子的的赡养负担,对方的子女也不会影响你儿子的继承利益。你可以跟你的儿子讲明,消除他的疑惑,退一步讲,任何公民都有婚姻自主权的,不受任何人干涉,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说到底张先生的儿子根本无权干涉父亲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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