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任免一批干部。
株洲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亮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
肖学慧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万晖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黄青松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沈建平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谈湘旭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国瑞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盘淑芳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增华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胡念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光明同志任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姚艺同志任市地产发展中心(市地产集团)副主任(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何朝晖同志任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小毛同志不再担任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吴先德同志任炎陵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向晖同志任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原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洪治同志任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美存同志不再担任炎陵县九龙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江曙明同志不再担任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原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杨宇同志不再担任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道富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毛亚文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贵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彭文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易晓阳同志任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副局长;
刘波同志任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余章新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
漆本蛟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不再担任程建强同志的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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