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8 月 25 日,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长沙市 2021 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据了解,今年秋季收费标准全面体现普惠公平公益至上原则,其中长沙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不变,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生每期 1000 元维持不变。
今年秋季,长沙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要自觉接受县级以上发改、教育、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不得以 “ 包过线 ”“ 包录取 ”“ 包获证 ”“ 包就业 ” 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 “ 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 ” 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长沙早在 2019 年就在全国率先试点 “ 三点半 ” 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正常下班时间不同步问题。课后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生每期 1000 元维持不变,体现普惠公平公益至上,切实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努力提高长沙的公共服务满意度和民生幸福感。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