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 6 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 8 个省(市)推广应用。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交管 12123"APP 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 " 现场查阅 " 扩展到 " 网上查阅 ",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8 月 25 日,长沙交警召开媒体通气会,详细介绍了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的相关内容。
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要求
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方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阅复制证据材料。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提供查阅复制。
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流程
1. 用户发起申请(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2. 审核申请信息;
3. 制作凭证并维护材料;
4. 部门领导审核(证据材料需要办案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交换到互联网平台);
5. 用户网上查询。
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类型
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类型包括:现场图、现场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当事人驾驶证、机动车保单、模拟实验笔录、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其中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包括车辆检验、尸体检验、痕迹鉴定、微量物证、血液中酒精测定、车辆与事故关系鉴定、碰撞形态鉴定、精神病鉴定、伤情鉴定、伤残鉴定、其他鉴定。
记者还了解到,有相关需求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通过 " 交管 12123"APP 网上查询。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