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

  回顾2020年的履职经历,无论是参与全国政协同心抗疫、建言献策、专题协商还是读书活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都交出了一份不俗的委员答卷。

  发声鼓劲,投身同心抗疫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政协委员的履职尽责,体现了大战大考面前的勇毅担当和积极作为。

  2月5日,雷鸣强率先通过全国政协APP履职平台提交了“关于以全国政协名义向各级政协委员发出紧急参与抗议工作倡议书的工作建议”。

  随后,他“以文抗疫、发声鼓劲”,先后在《人民政协报》先后发表《抗击疫情 政协委员有担当》《在抗疫实战中淬炼“基层之治”》等多篇评论文章,点赞和呼吁广大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投身同心战役。

  同时,作为教育学领域的专家,雷鸣强密切关注着停课抗疫期间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情况。在联合中小学一线教师、校长、教研员深入调研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后,雷鸣强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灾难教育的提案》。

  提案中,他认为灾难教育应该成为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提案得到了国家教育部给予“充分吸纳建议”的办理回复。

  2020年4月,获悉全省民办幼儿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存举步维艰时,雷鸣强组织民进省直民办教育支部的专家学者迅速调研,提出疫情期间“切实减轻民办幼儿园资金压力”“统筹安排民办幼儿园的防疫物资和防疫工作”等具体建议呈送中共湖南省委,并得到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的专门批示,助推了相关扶持政策的及时出台。

  建言协商,持续为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与呼

  从2018年开始,雷鸣强每年全国两会都会提交与教育有关的提案。2020年,雷鸣强分别提交了关于“中小学灾难教育”“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有效治理”和“高素质农民发展培育”三个方面的提案,并得到了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积极回复。

  针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雷鸣强认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依然存在无证无照机构查处难以到位,有证有照机构监管任务繁重,治理人手有限、力量不足等问题。”

  他建议,要持续深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治理,必须把准治理方向,坚定治理决心;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要探索综合执法,充实队伍力量;要聚焦在线培训,破解监管难题,加强统筹管理,做好线上培训监管的技术攻关,对线上培训进行即时监管;同时,要创新监管治理,促进合法机构健康发展。

  除了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是雷鸣强一直关注的领域。2020年,他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的《关于深度发掘雷锋原声,推进雷锋精神活态传承的提案》成为网民关注的热点。

  “雷锋原声很有感染力,提到自己的身世时非常动情,讲到新中国和中国共产党时又饱含深情,每每引起聆听者的共鸣。”雷鸣强在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这段话受到众多网民的点赞和支持。

  参加专题协商,联合协作调研,聚焦优秀传统文化“三进”( 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建言有效融入课程教学也是雷鸣强履职中的重要部分。

  2020年9月,雷鸣强参加全国政协课题组在长沙市、湘西州的实地调研,期间不仅了解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传统文化“三进”的要求部署,还广泛深入校园、进课堂、到馆舍、去基地,查找“三进”突出问题,总结“三进”典型经验。

  同年11月27日,全国政协召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雷鸣强在湖南分会场做了“加强和改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教学工作”的发言,他建言的“形成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全程贯通的教学体系”得到广泛肯定和传播。

  双向发力,聚焦劳动教育质量提升和乡规民约体系完善

  2月20日,雷鸣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他将就“纠正劳动教育偏颇、提升劳动教育质量”和“完善乡规民约体系、助力农村文明素质提升”两大主题发声。

  “在青少年成长中,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雷鸣强表示,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劳动教育已经形成一股热潮,一段时期忽视劳动教育的错误倾向已经得到初步遏制,发展势头令人欣喜。与此同时,各地劳动教育开展也已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偏颇。

  在他看来,这些偏颇包括:对“劳动”概念理解存在不全面,对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形式探索不够,对不同学段、类型的教育实际考虑不足。

  对此,他建议,应特别强调对劳动教育“新时代”性质的认识把握,应在整个教育系统、全社会建立、提升劳动教育的自觉,应依据学段和教育类型的实际开展劳动教育,应大力加强对劳动和劳动教育的基础理论研究。

  作为一名从洞庭湖畔农村走出来的教育学专家,除了对劳动教育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乡规民约也是他并不陌生的领域。

  “乡规民约作为中国乡村社会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助推乡村振兴中焕发出新的文化生机活力、发挥了新的乡村治理功能。”雷鸣强结合自己的农村生活经历讲述了乡规民约在乡村生活中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独特作用。

  然而,在调研中他也了解到乡规民约体系完善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制定主体不到位、制定程序不完整、规约定位有越位、规约导向有偏差、规约内容存在空泛、规约执行走形式等。

  对此,雷鸣强提出要通过对乡规民约的组织领导体系、村民自治体系、价值标准体系、内容规范体系、宣传教育体系、褒奖惩罚体系等六大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整体推动乡规民约体系完善,带动整个农村文明素质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