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2 月 24 日 14 时,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 I1 级应急响应。预计 12 月 24 日至 26 日受外源输入及本地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还将维持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经研究 : 省气象台、省气象服务中心,省人影办、省科研所,省局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自 12 月 24 日 18 时起进入特别工作状态。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贵,加强大气环境气象条件监测、预报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分析会商,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根据天气条件,抓住有利时机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阳、益阳、衡阳、邵阳、娄底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和实际情况启动特别工作状态。

  特别工作状态在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