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为扎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岳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公共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路的岳阳丽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王乡维也纳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过大队集体议案讨论,经开区消防大队对岳阳丽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酒店目前已停业整改。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将排查摸底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下去,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