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19日电(记者谭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召开湖南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侵害法官权益的典型案例。

  被通报的芦某谩骂、殴打法官被司法拘留案案情显示,2019年5月13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原告芦某送达芦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书。次日上午,芦某以判决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为由,与其丈夫一同来到案件承办法官办公室,承办法官向其答疑后仍不满意,并开始谩骂承办法官执法不公正。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后,芦某依然不依不饶,并将手中的判决书重重地甩在书记员的脸上,承办法官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并试图制止其行为,芦某反而用力推搡承办法官。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芦某对司法工作人员谩骂、殴打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4日依法作出决定:芦某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拘留15日。

  其余被通报的案例中,刘某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法官被司法拘留15日;李某撕毁、丢弃法律文书,被处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谭某娥拒不执行、彭某发辱骂、阻碍执行,被处拘留15日;蒋某辉、唐某夫妇二人尾随、跟踪、威胁执行工作人员,被处拘留15日;李某甲、李某乙缠访闹访、不实举报法官,被处拘留15日。

  据了解,近年来,湖南高院不断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已形成省、市(州)、县(区)三级组织完善、整体联动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