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澧县发生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
11月30日下午,常德澧县交警大队接到警情,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在火连坡镇澧淞村路段疑似与货车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起事故并不简单。
皮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银白色两轮摩托车路经火连坡镇澧淞村路段时不慎摔倒,摔倒后便将车横在马路中间,影响过往车辆通行,还借故阻拦一辆轻型货车不让通行,声称自已摔车与货车脱不了干系,企图向货车司机索要赔偿。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皮某满身酒气,口齿含糊,有醉酒嫌疑。然而在执法过程中,皮某多次妨碍执法,趁醉袭击辅警的头部、打掉警帽、打坏民警的执法记录仪等。
皮某被带往澧县火连坡卫生院抽血送检后,被带至公安机关醒酒。醒酒过程中,皮某不断作出攻击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皮某因寻衅滋事,12月2日澧县公安局对皮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经查,皮某仅持有小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属准驾不符,且该车未取得牌照、未办理交强险,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经血液鉴定,皮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30mg/100ml,属醉驾,民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12月7日,皮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12月15日,该案已移送到澧县人民检察院,等待皮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湖南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交通参与者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22(高速12122)报警,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