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专利代理罚单“第一枪”:一公司无证从事专利代理被罚款 5 万余元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打响专利代理罚单 “ 第一枪 ”,对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湖南某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公司处以 5 万余元罚款。

  2020 年 7 月初,省市场监管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湖南某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涉嫌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相关线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核查,发现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7 月 16 日,省局执法稽查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证实,湖南某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专利代理业务工作的员工周某未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情况下,从 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间与 43 家企业签订了专利代理申请服务合同,并代理申请了 126 个专利,共取得专利代理服务费收入 317100 元 , 获取违法所得 28326 元。

  案件经审核,该公司行为违反《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 “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 ” 的规定。根据《专利代理条例》《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试行 ) 》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因该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从轻处罚。省局责令该代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8326 元,处罚违法所得 1 倍罚款 28326 元,合计罚没款 56652 元。该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了罚款,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