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4月11日讯(通讯员 魏天宇 记者 龙琦)以“维权”为幌子,对企业进行长达3年的滋扰;私自划置停车位,以语言威胁、恐吓停车的人缴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财产,存入自己私人账户……

  记者今日从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扫黑除恶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称“株洲市伟哥资产筹备小组”以收回资产后许诺有好处给小组成员,并以收取的商铺租金、停车费不固定给成员发放工资为诱惑,对小组成员进行分工、管理。芦淞分局党委立即调集精干警力组织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据了解,今年54岁的谢某是株洲胜英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之前曾是南苑公司的公司的员工。2014年11月,谢某自行成立了“株洲市伟哥资产筹备小组”,以开元公司和南苑公司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为依据,认为信佳百货名下的银滨楼商铺为其所有,信佳百货侵占了自己的财产。为了阻挠信佳百货继续经营,从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谢某组织人员采取过堵门、锁门、剪断电线等方法进行滋扰,张贴侮辱性材料、在门口播放高音喇叭进行辱骂,阻止顾客进店消费扰乱正常经营等方式,进行了长达近三年的一系列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如此,谢某还指示他人在银滨楼四周的公共道路上私自划了二十多个停车位,违法占用公共用地强制向他人收取停车费4900元。此外,谢某还利用株洲胜英贸易有限公司股东身份以及经理职务便利,一直占用本为公司所有的银滨楼商铺,然后以“伟哥资产筹备小组”的名义,将上述商铺隔成小的仓库出租给他人经营,非法收取租金1067396元,用于“伟哥资产筹备小组”成员发放工资以及其个人使用。

  经查,该团伙的首要成员为谢某,骨干成员为谢某某和李某,其余成员则不定期更换。谢某以收回资产后许诺有好处给团伙成员,并以收取的商铺租金、停车费不固定给成员发放工资为诱惑,对小组成员进行分工、管理。

  该团伙为非作歹、欺行霸市,严重扰乱了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谢某及其同伙相继落网后,在芦淞区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2018年10月30号,芦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谢某犯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此外,该团伙骨干成员谢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责令谢某退还侵占胜英公司财产1067396元,谢某、谢某某、李某赔偿信佳百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