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岳阳县一则“人民医院院长调任电视台台长”的干部任免决定引发网民关注。对此,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月争回应称,该任命按照上级干部交流的精神执行,符合交换岗位条件,属于正常干部交流。
据岳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巴陵”,3月20日,岳阳县召开“机构改革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会上宣布了一批干部任免决定,其中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喻新亚被免去院长职务,任命为岳阳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3月26日下午3时许,记者从岳阳县广播电视台了解到,喻新亚已到任一周。对于“医院院长调任电视台台长”的决定,有网民评论,“让一个从来没有在媒体工作过的干部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无疑是彻底转行”“两个行业都相对专业,跨度太大”。
对此,3月27日中午,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月争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这次干部任免,严格参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经过县委党委的充分考虑、多方审核。
他指出,按照上级干部交流的精神,行政单位的负责人工作一定年限后需要交流岗位,喻新亚在县人民医院担任院长一职已有多年,曾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中文专业文凭,符合交换岗位条件,属于正常干部交流。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8月,喻新亚被任命为岳阳县人民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