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付工资?账上却有数千万来往

  长沙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被起诉;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发现“公款私存”逃避债务

1月11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对湖南某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图/记者谢长贵1月11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对湖南某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图/记者谢长贵

  面对拖欠员工长达两年的工资,这家公司的做法是:能拖就拖。

  “公司经营困难,没有能力偿还……”面对长沙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的现场询问,湖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多名员工言辞一致。

  接下来,在出纳人员的电脑上,法官发现了猫腻:该公司的账户与财务人员的私人账户存在互相转入转出款项的记录。直到瞒不下去了,出纳这才打开隐藏在仓库柜子里的保险柜,取出另外的银行卡。

  记者梳理发现,这家制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就有将近十起。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李昭菲 长沙报道

  1月11日上午9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三起案件的执行。

  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的这家制药公司的办公场地,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涉嫌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当场下达了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下一步将组织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事件:员工两年拿不到工资起诉公司

  11日上午的这起行动,执行申请人为於某、蒋某、樊某三人,他们曾与湖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制药公司”)签订劳动协议。

  “他们三人在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物公司”)实际工作,但他们的劳动合同都是和某制药公司签订的。”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史作雷告诉记者,这家生物公司和这家制药公司是关联企业。基于此,芙蓉法院一审判决由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补偿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三起案件一共11万余元。

  “当时某生物公司经营不善,打算不再经营了,解散员工,工资一分钱都不付。员工气不过,要求把工资结清。”三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介绍,2017年1月4日,他们正式向芙蓉区法院起诉,到现在已经两年了。

  一审判决后,这家生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某生物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前分别一次性支付於某、蒋某、樊某劳动关系存续和解除相关的所有劳动权利价值28397.18元、37471.26元、29392.47元;某制药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经於某、蒋某、樊某申请,芙蓉区法院于2018年12月13日立案执行。

  芙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有少量余额,且已被其它法院冻结。现场调查发现某生物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现场:执行法官发现公款私存猫腻

  从去年12月13日立案以来,几天时间里,芙蓉区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就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产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通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一处新的办公场所。1月11日上午9点,执行法官进入制药公司的办公场地后,依法搜查了该公司的财务室。

  “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工资,公司一直在想办法自救。如果公司想赖皮,完全可以申请走破产程序。”面对执行法官,一名工作人员解释。

  然而,当执行法官对所有的账目进行清查,却发现了问题:该公司每个月都有大量资金的进出,甚至存在公款私存的可能。

  “2019年1月2日,他们就收到了一笔45万元的款项。通过付款的报表来看,有一笔从华夏银行转到交通银行,这就意味着他们有一张私人卡,钱从上面转到了公司账上。”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波指着某制药公司一名出纳的办公电脑说。

  直到面对如此直接的证据,这名出纳人员才带着执行法官来到公司仓库,打开了另一个隐藏在柜子里的保险柜,取出了另外的银行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周砚群作为本次执行活动的审计人员,在查看会计电脑后,发现该公司2018年账上存在几千万元资金的流进流出。其次该公司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其中尤其是李某的卡上,金额比较大,2018年12月份的最后一天,还给公司的账上付了178万元。

  “李某的卡还付了一笔30万元给一家公司老板的司机,实际这个钱是付给老板的。这家制药公司存在通过企业转移资金的情况。”周砚群解释,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判断,这家制药公司是完全具有偿还能力的。

  调查

  发出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

  现场,执行法官依法扣押了公司相关财务材料进行调查,因为发现该公司涉嫌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当场对其下达了审计调查执行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芙蓉区法院于2018年12月18日向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责令其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后3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同时,被执行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其银行账户无任何变动,现场勘察其公司并未歇业,种种迹象表明其存在逃避债务嫌疑,已严重妨害执行。

  “如果下一步查实确实存在公款私存的情况,那就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话,不排除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戴波说。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某制药公司并不只与本次行动的三名申请执行人存在纠纷,近10起案件显示,这家公司与多名员工存在劳动争议纠纷。面对执行申请人提出的执行裁定,这家制药公司多次申请复议,均遭到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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