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湘潭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
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各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湘潭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
湘潭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严禁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的
规 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各市直中小学校: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发展,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不断出现,造成一些中小学生沉迷游戏、行为失范、价值观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甚至出现人身伤亡、违法犯罪等恶性事件。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有效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关于“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的规定,结合湘潭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和个人平板电脑,用于通话的非智能手机和儿童手表经学生家长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学生可以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开机使用。
二、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家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时间。每天在家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家长必须采取有力的监督措施,禁止孩子长时间通过智能手机玩游戏、视频、聊天,严禁孩子进入不良链接观看暴力、色情信息。
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规定教师通过手机微信、QQ、家校通平台等发送中小学生回家作业的具体时间段,每个教师不能超过时间段布置学生家庭作业。
四、家长微信群、QQ群只能用于家校沟通交流,禁止发送有关收费、开展校外活动、学生成绩排名(队)等方面的通知信息。
五、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通话区域,开辟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电话交流的场所,用实际行动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附件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当前,互联网络和移动终端引人入胜,图文视听信息精彩纷呈,智能手机的吸引力极其强大。正确使用网络和手机可以让我们联络便捷,增长见识,提高效率。但是网络游戏、低俗小说、邪恶动漫、网络赌博也正在不断蔓延,危害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亟须极力防范。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出台了《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规定》,为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高效,特向全市广大家长倡议,请家长们尽父母责任,与学校共筑防范之堤。
一、善引导,重监督。家长要强化监护职责,引导孩子树立自卫之识,戒网络之瘾,辨不良之讯。
二、重表率,立榜样。家长要重视网瘾危害,教育孩子远离网游,读有益之书,表示范之率。
三、常陪伴,増亲情。家长要营造和美家庭,増强亲子感情,安排健康娱乐,培育博雅情操。
四、导心理,促健康。家长要关注子女情绪和心理,磨炼他们的意志,帮助勇于面对挫折,正确利用网络。
五、多配合,常沟通。家长要主动配合学校,经常通报情况,多交换信息,及早发现苗头,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