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0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李付红)8月16日,永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问题处理情况,3人因履职不力被免职,1人被问责。

  近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永兴县下发督办单,对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问题进行督办。该县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今年4月,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出水COD(需氧量)指标上升明显且不稳定。随后,外包公司对相关设施和设备进行了停产维护及调试,并雇请安装工私自从填埋场外一户居民家接了一根自来水管,经隐蔽通道并入废水排放管道。县垃圾处理管理站站长黄某某、副站长李某某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曹某某等3人,在没有检查核实的情况下,签字同意恢复生产。相关责任单位也没有发现外包公司违规私设暗管的行为。

  永兴县按程序对黄某某、李某某、曹某某等3人进行免职处理并立案调查,对县环卫所所长江某予以问责。责令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县环卫所等单位,对涉案公司进行查处,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责成县环保局,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处理。目前,私自从居民家接出的自来水管已被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