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拟定于7月2日至3日,停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发放业务,停办住房公积金单位版,停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贷款收件业务照常进行。7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记者 陈淦璋
本报6月27日讯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拟定于7月2日至3日,停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贷款发放业务,停办住房公积金单位版,停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贷款收件业务照常进行。7月4日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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