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一毒贩出售 30 公斤毒品被枪决

  潇湘晨报6月21日讯 2018 年 5 月 10 日,随着一声枪响,毒贩张某寒最终伏法。

  时间回溯至三年前,张某寒出售了 30 公斤的毒品 K 粉,之后买家等人被抓获。然而宁乡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批捕张某春等人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列表里并无张某寒。检察官的一纸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促使公安机关将远在广西柳江县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寒抓获归案。

  2015 年 1 月下旬,身在湖南长沙的张某春联系广西柳江县的张某寒,双方约定,张某春以每公斤 24000 元的价格向张某寒购买 30 公斤毒品 K 粉。1 月 26 日下午,张某春伙同邓某军取款 73 万元,驾车前往广西柳江县找张某寒进行毒品交易。次日,双方毒品交易完毕,张某春将毒品藏于车内尾箱,驾车返回湖南长沙。1 月 28 日,公安民警在全州市桂湘收费站将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的张某春、邓某军抓获,当场缴获毒品 K 粉 29981.77 克。

  同年 2 月 27 日,宁乡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宁乡检察院审查逮捕。宁乡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该案过程中,检察官彭艳通过严查细审发现,本案的 “ 上线 ” 仍在广西,未能抓获归案。检察官彭艳当即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追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寒。通过检警共同努力,同年 3 月 17 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寒被抓获归案。

  2018 年 1 月 5 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被告人张某寒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宣告终结。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在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寒抓获归案之前,其身份信息并未查明核实。一方面,张某春与邓某军两人并未如实供述毒品交易的具体事实;另一方面,该案犯罪地域广、涉案人员复杂,取证困难。鉴于此,宁乡检察院指派魏石坚、彭艳两名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加入侦查机关专案组,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对作案的汽车进行摸排、前往北京进行声纹鉴定、建议侦查机关到嫌疑人所在地进行摸排、调取户籍资料等方式,深挖犯罪事实,固定案件证据。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春、邓某军最终承认犯罪事实,供认出 “ 上线 ” 张某寒的具体信息,此举为抓获张某寒、进一步侦查案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8 年 5 月 10 日,随着一声枪响,毒贩张某寒最终伏法。历时三年,这起横跨湘桂两省的特大贩毒案尘埃落定。宁乡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通过对张某春和邓某军贩卖毒品案的跟踪监督,成功将毒贩张某寒追捕到案。毒贩张某寒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判决、再到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到最高法院死刑核准都三缄其口,但在铁证面前,张某难逃法网,被执行死刑。

  (潇湘晨报 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