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5日讯(记者 严万达 通讯员 黄卫红)今天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模式公开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今年4月27日施行后,永州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彭某(已判刑)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杀死,抢得被害人财物。而后,唐某畏罪潜逃,直至2017年12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归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合议庭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为何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该案审判长伍希永说,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形,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因此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