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本经营卖个床单,竟然成了被告,说的正是在长沙经营有“大嘴猴”图案床单的龙英程。昨天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而因类似原因坐上被告席的个体工商户,还有不少。
这就是龙英程店里售卖过的卡通床单,售价55元。龙英程怎么也没想到,这卡通床单上的卡通图案,竟惹来了官司。
和他一样,去年,一些商铺老板陆续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称他们侵犯了属于保罗弗兰克公司公司所有的大嘴猴图形的著作权,涉嫌侵权的产品包括毛巾、床单、编织袋等。
原告保罗弗兰克公司也有床单和毛巾商品销售,只是价格是此次被告销售商品的数倍;原告认为,两名被告“明知故卖”,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庭上,个体老板谢浩无法提供毛巾的进货凭证,而另外两名被告都提供了进货凭证,进货地点都在长沙高桥某商行。
原告方希望法院能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万元经济损失和其它合理开支。经审理,法官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被告龙英程免于赔偿,而另一被告谢浩承担经济赔偿共计2500元。
最终,法院未予追加涉案供货商为被告。不过,原告也可以搜集证据另案起诉,追诉侵权商品来源。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王力夫 :
到目前为止
总共受理了原告保罗弗兰克公司
起诉的案件总共是三百四十余件
我们研判的原告的案件还会批量进入法院
我们法院依法支持权利人
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同时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尊重知识产权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经营者们,在采购进货时要多留个心,保留进货凭证、证明商品合法来源,更是保护了自身的利益。
焦点记者 李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