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来啦!

  湘潭市住建局发布购房奖励补贴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6〕2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潭政办发〔2017〕16号)文件的执行时间将于2018年4月11日截止。为做好购房奖励补贴政策的执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房时间及购房奖励补贴申请资料受理时间:

  潭政办发〔2016〕23号、潭政办发〔2017〕16号文件涉及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居家养老(含从事专业养老服务运营的机构)等2类购房人,在湘潭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购房奖励补贴的,必须在2018年4月11日24时之前通过湘潭市商品房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在2018年5月31日17时之前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且在2018年6月29日17时之前按规定提交购房奖励补贴申请资料。

  二、购房奖励补贴申请资料受理地点:

  上述2类购房人申请办理购房奖励补贴——

  若所购房屋属于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或昭山示范区范围内的,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购房奖励补贴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咨询电话:58297002);

  若所购房屋属于湘潭经开区范围内的,应到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006室提交申请资料(咨询电话:52379376)。符合购房奖励补贴申请条件的上述购房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