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都市日记3月23日讯 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22日上午9点多,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就查处了一起“蹊跷”的酒驾,驾驶员坚称当天没有喝酒,这好端端的,怎么就被查出来是酒驾呢?

执法记录仪拍摄执法记录仪拍摄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在易俗河镇大鹏中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越过斑马线准备闯红灯,车上男女两人都没有带头盔,交警立即上前检查。

  通过交警检查,发现这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身上有浓厚的酒味,交警立即将其带回到队里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执法记录仪拍摄执法记录仪拍摄

  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这名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36毫克,这个结果让驾驶员都懵了,自己早上没有喝过酒,怎么还检测出酒精含量呢?

驾驶员 刘某驾驶员 刘某

  通过交警进一步了解,这名驾驶员姓刘,55岁,是湘潭县射埠镇人。原来,刘某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吃宵夜时,大概喝了三两白酒,并且一直喝到深夜。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辅警 胡佳乐:“他昨天晚上喝了酒,然后今天早上检测结果是(涉嫌)酒后驾驶。”

  第二天早上,驾驶员刘某想着酒已经散了,吃过早饭就带着亲戚,驾驶摩托车准备回乡里,没想到,隔夜酒检测结果还有这么高。目前,刘某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已经被湘潭县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辅警 胡佳乐:“我们对他的摩托车进行暂扣,然后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一个处理、扣12分,没有戴头盔也开出了一个(处理)凭证。”

  隔夜酒威力大

  看样子,这个隔夜酒的威力还挺大啊!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

  因此,如果前一天喝多了,第二天最好不要开车,通常酒后48小时再开车才是比较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