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法频道 

  屡屡发生的非法“校园贷”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成为了代表们的热议话题,有代表提议对待“校园贷”要疏堵结合,引入正规金融机构进校园;也有人提议在刑法中设立“非法放贷罪”,对非法放贷和催收行为给予刑事打击。不久前,岳麓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由“校园贷”引发的案件。

  为缓解资金压力   

  签订互联网贷款协议

  借款6.9万元,还款14万,但这笔债务仍远远没有结束,这究竟是一笔怎么样的贷款呢?原告小李今年27岁,在长沙一所高校就读研究生,早在2016年6月,小李通过网络接触到了“借贷宝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自己手头紧张,加上平台放款较快、条件宽松,他有了信用贷款的心思。

  实际借款6.9万元   

  需要还款45万元

  提交资料、通过审核,再支付一定手续费,小李轻松就申请到了该平台的信用贷款,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个小时。放贷的流程走得很快,但还款的程序就要复杂很多了。

  如果逾期没有偿还本息,不仅押金不能退,还会滚入本金成为自己借款的额度。就这样,通过采取利滚利、借新还旧的方式,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以小李身份的平台借款协议达到了58份,累计金额高达45万余元。

  不断签订新的借款协议    

  共计58份

  通过庭审我们知道,小李借款到手的金额只有不到7万元,结果半年时间不到,就需要还款45万多元。这些平台自动生成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小李又为什么会不断妥协,与平台签订新的借款协议呢?

  原来,小李在与平台签订借款协议时,不仅需要填写自己的家庭住址等信息,还需要拍摄自己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并上传自己的通讯录到平台,而这些,都成了对方威胁小李的手段。

  遭威胁追债不堪其扰   

  将网贷公司告上法庭

  不堪其扰的小李选择了妥协,不断与平台签订新的《借款协议》,直到最后家庭和学业都受到了严重影响,他这才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将运营该平台的人人行科技有限公司及催收借款的促信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作为原告方,小李及其代理律师提出,“逾期未还借款31万余元”不是真实借贷的结果,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同时被告存在非法催收的方式。开庭当天,作为被告的两家公司都没有派人出庭,仅邮寄了一份答辩状到法院。

  被告通过答辩状表示,小李与借贷宝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系自愿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根据双方观点,审判长总结了该案的争议焦点。

  随后,围绕争议焦点原告方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审判长收集各方证据后,决定休庭,择期再对该案进行宣判。

  为攀比借款买手机   

  逾期后借款“疯涨”

  事发至今,小李在该平台上需要还款的额度仍在不断增加,被告的催收也没有停止。而像这样的案例,几乎在每个高校都存在。

  2017年9月,刘兵昌进入岳麓区某高校就读,在同学的推荐下,他从一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4000元买了一台新手机。不想没过几个月,就因为逾期欠下了近万元借款,好在学校老师和家长及时介入,帮他解了围。

  民警表示,“校园贷”瞄准的多是在校大学生,表面上是你情我愿,实际上是利用大学生的不谙世事和缺乏法律意识,设套诈骗,甚至出现“裸贷、暴力催收”进而导致被害大学生死亡的恶性事件,从源头上来说,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为必要。

  针对非法“校园贷”的危害,除了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对各类平台进行严格审核监管,还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法律维权意识,这样才能避免大学生深陷“校园贷”泥潭。

  记者: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