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知,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进人机制,大力选贤任能,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奋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我市今年将首次集中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列入集中公开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9名,其中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招聘43名;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招聘58名;面向社会其他人才招聘228名。

  本次市直机关集中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共12名。

  以上公开招聘和公开遴选的具体岗位情况和条件,以及报名期限,市民均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huzhou.gov.cn/ )、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 )查询,并通过株洲人事考试网报名。(株洲晚报记者 成娇兰 通讯员 凌应良)

  [相关新闻]今年公务员省考 乡镇岗首次实行单独申论卷

  前日,我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了解,为了更公平、更精准地选人,这次考试也放出大招:申论科目首次实行分级分卷考试,即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以及在乡镇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其他职位适用通用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报考环节增加了网上注册和网上资格审查程序。报名前,报考人员要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进入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9日9时至3月26日17时。

  相比往年,今年省考计划招录9817人,是近五年人数最多的一年。其中,我市计划招录512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

  2018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进人机制,大力选贤任能,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奋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经研究,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9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株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29 名。其中: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招聘43名;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招聘58名;面向社会其他人才招聘228名。具体岗位情况及条件见《2018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3月8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的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认定。

  2。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录取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

  5。考生户籍是指考生资格复审时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5。未满最低工作服务期限的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1。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的报名时间详见《岗位表》。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上午9:00-2018年4月12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1。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2。其他岗位仅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

  (三)网络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请考生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进入“2018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17∶30。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四、资格审查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资格审查要求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资格审查要求及时间地点详见《岗位表》。

  3。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6)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各岗位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进行统一的笔试考试,以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对考察考核合格者,即择优聘用。

  2。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岗位表》。

  3。其他招聘岗位均需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专业)”。

  (2)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5月中旬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各岗位面试方式和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详见《岗位表》。

  (1)面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以考察考核方式进行,不另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到高校设立报名点、考点,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淘汰,不低于80分者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淘汰,不低于7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者淘汰。

  (4)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成绩

  (二)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三)其他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如须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递补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等进人手续。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zhuzhou.gov.cn/ 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考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被录取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并终止参加我市本次招聘。对参加本次招聘已公示和聘用后放弃的,以及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符合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对象者,将按照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及其配套细则,落实奖励优惠措施(可以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配偶就业、休假疗养等优待服务;根据人才分类认定,可申请三年10—200万元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具体见附件4)。

  十、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二)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3)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四)考务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市直机关集中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共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2名。具体见《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市州以下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在市州的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下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者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红底,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范围需控制在5-20K内,宽高比调整参考:1比1.2-1.4左右,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左右,高度170左右。电子照片要求清晰可辨。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

  17:00,各遴选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及时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人员,请及时与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联系,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提供信息须真实、准确,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报考信息不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必考科目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职位,专业知识测试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测试总分均为100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中旬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huzhou.gov.cn/)、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单位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交遴选单位审查留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无专业知识测试的,公共科目成绩为笔试成绩;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公共科目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2:1。仍达不到该面试最低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没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专业知识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成绩进行排名,公共科目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名单分别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遴选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转任后1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遴选(选调),不得流动调配到其他单位;不符合的,由遴选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报考本次遴选职位的人员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遴选对象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0731—28680204(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31—28681065 28681079(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0731—28681089(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