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玉坐在床上孤苦无依的样子。掀起裤腿,我们看到了她干枯的淌着血的小腿。胡小玉坐在床上孤苦无依的样子。掀起裤腿,我们看到了她干枯的淌着血的小腿。
房间内外是鲜明的对比。房间内外是鲜明的对比。

  红网时刻记者 彭双林 报道

  春寒料峭。屋子里散发出一股霉味儿,单薄破旧的被褥已脏得看不出颜色;冷风从被门板订死的门窗里钻进来,胡小玉和她单薄颤巍的身影在毛坯房里形影相吊。楼下温暖亮堂,那是属于她从小疼爱的儿子和相处了数十年的儿媳的家。

  3月18日,记者接到投诉爆料,指责“儿子儿媳涉嫌虐待89岁的胡小玉老人”。到底是怎么回事?3月19日,记者赶往湖南永州市东安县,与该县妇联主席蒋素玉、副主席付燕一同进行走访调查。

  故事缘由

  被“踢皮球”的老母亲

  除了儿子儿媳偶尔来送送饭,大多数时间,有6个子女的胡小玉都在这间冰冷而黑暗的房间里孤独度过。3月19日,记者在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林角村,见到了这位可怜的老妈妈。

  胡小玉的五女儿唐满玲告诉记者,母亲是2017年年底来到弟弟唐善红家中养老。在探望母亲时,她突然发现母亲在弟弟这里过得“非常惨”,“没有洗过澡,腿上有伤也不去治”。

  唐满玲说,母亲早年是童养媳,后来父亲过世得早,母亲含辛茹苦将他们抚养成人。之前身体硬朗的时候,胡小玉从不闲着,从女儿家到儿子家,尽力帮助子女带孙辈、干农活。

  但前些年,年事已高的胡小玉身体每况愈下,又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原先各家“抢着要”的老母亲,渐渐被大家嫌弃。

  2017年,六姐弟商量好,大家一起分担照顾老娘的责任,“每年每人负责照顾两个月”。

  最初照料胡小玉的,是唐满玲的二姐唐翠英。在唐翠英照顾了两个月之后,三姐唐庚英因为“要带孙子”抽不出时间照料老人,便给了3600元生活费,由唐翠英继续照顾了两个月。

  “又过了两个月之后,轮到我了,我也就像三姐一样给了生活费,委托二姐照顾老娘。”唐满玲说,连续照顾了母亲六个月之后,唐翠英也不愿意继续照顾了,便把母亲送到了幺妹唐桂银家中。

  然而,妹妹唐桂银也以“条件不好,自己都要靠女儿女婿养”为由,把母亲胡小玉“扔在家里,十天半个月也不管不问”。无奈之下,弟弟唐善红将母亲又送回了二姐家。

  然而,二姐家也并不是母亲最后的落脚地。唐满玲说,二姐“脾气大”,对母亲总是“恶言恶语”,“有一次我去看老娘,老娘不高兴,说要回家,还跟我诉苦,说你二姐太恶毒了”。

  “去年腊月初三(2018年1月19日)是老娘的生日,我们一起去给老娘过生日时,二姐就提出,要弟弟把老娘接走,说她儿子要回来了。所以,弟弟就把老娘接回了他家。”唐满玲说。

  毛坯房里的“晚年生活”

  唐善红家住在林角村村委会旁的一栋5层楼房的3楼,新装修的100多平米的房子,门口还贴着喜气的新春对联——这样喜气的一幕与5楼老母亲住的毛坯房形成了鲜明对比。

  唐满玲告诉记者,姐妹们之所以不愿接走母亲,一方面因为老人特别依赖儿子,不愿意离开;另一方面,兄弟姐妹间也因各种琐碎矛盾不愿意“吃亏”,独自承担起照顾母亲的重担。

  “有一年母亲重病以为要熬不过了,就把多年攒下的几千元积蓄都偷偷拿给了弟弟。”唐满玲说,这个事情让她们姐妹几个多少对老人有些意见,“抛开钱不说,这种偏心行为总是不好的”。后来,母亲病好了,又得靠女儿们照顾时,大家就都不再心甘情愿。

  然而,备受疼爱的儿子又是为何狠心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搁置在楼顶呢?

  “也是迫不得已!”唐善红说,母亲患病之后性格大变,经常不认识人,“而且她整晚不睡觉,频繁地下床走动,搞得大家每天晚上睡不好觉,白天还要拖着疲惫的身躯干活。更可气的是,她有事没事就在家里拿个棍子东敲西打。”

  为此,唐善红也曾给母亲在外面租过房子,但住了没多久,房东也受不了了, “他们租金也不要了,让我赶快带妈走人”。

  无奈之下,唐善红只能把耄耋之年的母亲安置在了自家楼上无人居住的房间——这是村里还没卖出去的一套毛坯房,只装上了大门和阳台的栏杆。进门右边的一个小房间里安放着一个小床铺,床上蜷缩着老人和她的全部家当——几件旧衣服、一床旧被褥,一个黑色背包。

  见到访客,胡小玉投来怀疑而警惕的目光,她已经无法分辨出眼前来人的用意,甚至无法准确地认出她的亲人——除了她的儿子唐善红。

  当记者问起唐善红,如果这栋毛坯房被村里卖出去了,准备把母亲安置在何处时,唐善红并没有回应。

  部门声音

  县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调解工作

  3月19日晚,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东安县妇联主席蒋素玉和副主席付燕对唐善红夫妇以及唐满玲夫妇分别开展了调解。唐善红夫妇答应,将尽快改善其母亲现有的居住条件。同时,蒋素玉要求唐善红、唐满玲就赡养母亲胡小玉的问题尽快与其他姐妹联系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县相关部门出面协商处理,确保其母亲能安度晚年。

  蒋素玉告诉记者,在得知胡小玉老人的情况后,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近日将会由县妇联、司法局等单位牵头,组织胡小玉老人的子女及其家庭成员召开协调会,进行家庭内部协调,力争在家庭内部和谐解决好老人的赡养问题,“如果老人子女间不能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会建议由老人目前所居住的白牙市镇政府牵头,组织老人子女所在的鹿马桥镇政府、芦洪市镇政府、县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老龄委等部门进行司法调解”。

  县司法局:子女拒绝赡养,将被追责

  “如果胡小玉老人的子女拒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民事诉讼,追究其子女民事责任。如构成遗弃、虐待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东安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竺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都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包括赡养人的配偶,都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县民政局:将组织看望,提供生活物资

  3月20日,东安县民政局老龄办主任刘祖彪告诉记者,针对老人目前的情况,他们将会组织工作人员准备老人所需的生活物资前往看望,并提供必要的救助。而且,民政部门也会全力配合,切切实实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记者手记

  她忘记了一切,但从未忘记爱你

  老年痴呆症,主要表现为脑高级功能的损害,最终会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老年痴呆患者日益增多,对于这一群体的照料负担也日益严峻,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压力。我们能够理解,照看这样的老人,着实不易。

  但无论如何,即便兄弟姐妹间有矛盾,家里再有困难,也不应把含辛茹苦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置于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中。上行下效,现在我们怎样对待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将来我们不会被我们的孩子这样对待。

  央视曾经播放过一则关爱老年痴呆患者的公益广告——广告中,一位身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父亲,记忆力日渐衰退,由一开始的迷路走失,演变成连儿子也不认识。在一次聚会上,父亲抓起桌上的饺子就往口袋里装,这一幕,让好面子的儿子措手不及:“爸!你干什么?”失智老人低声说:“我儿子喜欢吃饺子。”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处境如此无助凄凉,尽管病情让89岁高龄的胡小玉老人忘记了绝大多数的人和事,但她依然对子女们充满爱意。她会舍不得来看望她的女儿走,她会拉着来“例行公事”送饭的儿子的手不放……这些,都是她冰冷孤独的生活中一份仅剩的温热希望。

  她忘记了一切,但从未忘记爱你。我们希望,在东安县相关部门的介入下,胡小玉老人能够得到家人更多的爱心、细心、耐心和关心。我们也希望唐家姐弟们能够知道,爱是世界上最好的良药,我们都会有老去的一天,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