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文明网最新发布,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 391 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 2018 — 2020 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其中,湖南共有 16 市县入选,分别为郴州市、衡阳市、娄底市、邵阳市、益阳市和长沙县、辰溪县、桂阳县、华容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浏阳市、宁乡市、平江县、湘潭县、攸县、岳阳县。

  而在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湘潭市、韶山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和株洲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来源:湖南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