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通报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新湖南客户端7月13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郑亚邦 蒋伟)今年初,省委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列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按照省委的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和查处力度。今天,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将近期查处的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进行了通报。

  衡阳市祁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卫国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2月16日,刘卫国向县纪委报告称将为其子同城合办婚宴30桌。次日,刘卫国通过单位办公室将婚宴事宜告知交警大队民警。2月18日中午,刘卫国在当地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礼,实际置办宴席28桌,参加婚礼人数274人,但送礼金人数为314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同事、同学等176名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12.83万元。刘卫国违规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大副主席刘天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2月20日,刘天华向镇纪委报告称将在沱江镇某酒店同城合办婚宴26桌。12月30日晚,女方在该酒店操办嫁女宴20桌;12月31日中午,男方在该酒店置办婚宴26桌。刘天华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婚宴,收受同事、村干部等44名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13万元,婚宴酒席超过规定桌数,事后没有如实报告遵守承诺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岳阳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建军(正处级)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2015年,李建军与家人商定,于11月21日邀请亲戚为母亲举办80岁寿宴。同事屈某得知消息后,向李建军反复请求“要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同事去热闹一下”,李建军最终同意并要求控制邀请范围。21日当天,市规划系统29名干部参加寿宴。李建军回单位上班后,主动退还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41万元。李建军违规同意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其母寿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党组、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参加寿宴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益阳市沅江市三眼塘镇胭脂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郭智华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30日中午,郭智华在沅江市某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共置办宴席13桌,其中亲戚10桌,同事、朋友3桌,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0.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郭智华违规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女儿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