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明明是休息日,也是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但绍兴柯桥一员工张先生却主动跑去加班,原以为这样会得到老板的嘉奖,还向老板索要加班费。
结果没想到,公司竟解除了劳动合同,把他开除了。理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张先生很震惊,加班还被开除?他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并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支持张先生的诉求,要求公司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公司不服气,前不久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驳回这一仲裁决定。
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法院一审进行了判决。
员工:休息天主动加班
加班费没要到,反被开除了
张先生今年45岁,是绍兴市柯桥区一家化纤公司的销售代表。2012年12月入职时,他跟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销售工作有时闲有时忙,去年9月的一个星期天,客户发来消息对张先生说,产品有些问题,让他处理一下。
”听到客户这么说,我也紧张了一下,就立马跑到公司去帮忙客户处理问题、换货。”张先生说。
但是,事情比较棘手,一下子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星期天,他又去公司加班了。
连续两个星期天都泡在工作上,张先生觉得自己的勤劳应该会得到老板的欣赏,同时他也觉得公司应该支付他一些加班费。
第二天一上班,张先生兴冲冲地去了老板办公室,说了这事,希望老板能给些加班费。
没想到,老板不仅没有表扬他,还一顿训斥,加班费更不用多想。
老板要求检讨,张先生拒绝,并与公司相关人员发生争吵。
事情一闹大,公司以张先生不遵守公司规定违规出勤,事后又不服从公司写检讨书的处罚为由,解除了与张先生的劳动关系。
得知被解除劳动合同,张先生很震惊,他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并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支持张先生的诉求,要求公司方支付经济补偿金。